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对原宜春市国家税务局和原宜春市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宜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宜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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