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印发《湖北省出口免税卷烟税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为支持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口卷烟产品,规范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的审核、审批工作程序,防止骗取免税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卷烟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12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卷烟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国家税务局制订了《湖北省出口免税卷烟税收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