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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湛江市国家税务局贯彻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海洋分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稳步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全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根据省国税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贯彻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国税发〔2012〕139号)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国税局制定了《湛江市国家税务局贯彻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梳理出了《湛江市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主要准备工作事项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须在市国税局的实施方案和工作事项表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和工作事项表,并于2012年8月28日前上报市国税局“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货物和劳务税科)。

附件:

1.“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2.湛江市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主要准备工作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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