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纳税人使用申报盘有关注意事项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税务专网终端禁止直接连接互联网或其他网络。纳税人使用申报盘到各级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报税时,禁止使用以下设备作为申报盘,以免影响正常办税业务。

  一、带无线上网功能(包括wifi功能)的优盘等移动存储设备;

  二、无线上网卡或无线接收器;

  三、手机。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8月31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