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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闽国税发〔2005〕3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5-03-08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操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设区市应在2005年度先在两个行业选取二至三户涉外企业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二OO五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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