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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合并后相关业务办理现场的公告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合并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8号),现将上海海关具体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海关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备案、报关人员备案办事现场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18年4月20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

  上海海关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办理地址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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