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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国税〔1999〕04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9-03-19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国税[1999]040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本市企业所得税征管实际情况,本着强化管理,夯实基础,规范操作的原则,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工作实际设立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专业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逐步建立起一支高素质、高水平、高效率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干部队伍,确保企业所得税收入计划任务的完成。

1999年3月19日

附件:

[1]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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