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业务手册》《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办事指南》《绍兴市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
各会计代理记账机构:
为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促进行政审批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2号)精神及市政府“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议要求,现将《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业务手册》、《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办事指南》和《绍兴市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绍兴市财政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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