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印发《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代征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代征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代征工作规范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