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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防伪税控机用户税务登记工作的通知

深国税发〔1996〕71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6-12-06

税务登记分局、宝安分局、龙岗分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防伪税控机用户税务登记工作的通知》(粤国税函[1996]512号)转以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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