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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19年1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为满足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时间需求,经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研究决定,2019年1月纳税申报期限由2019年1月15日延长至2019年1月18日。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纳税申报事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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