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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优惠政策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关于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优惠政策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文[2002]1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于本年度已经预征的部分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地方所得税,各地在办理200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做处理,多退少补。


二OO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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