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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市部分外商独资企业实行属地征收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外商独资企业税收征收管理,从北京市实际情况出发经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研究决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部分外商独资企业税收实行属地征收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实行属地征收管理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除外国投资者在京举办的投资性独资公司仍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对外分局负责征收管理外,外国投资者在京举办的其他独资企业均按工商注册地址分别由各区、县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二、实行属地征收管理的外商独资企业,均应自1997年1月1日起,按税法有关规定及时到所属主管区县国家税务局履行有关纳 税手续。对未按税法有关规定和本通告规定精神履行有关纳税手续的,由主管区、县国家税务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北京市各区、县国家税务局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如下:

北京市东城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管理所 东城区兴化西里甲5号 64236285

北京市西城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管理所 西城区宣内大街油坊胡同52号 66066358

北京市崇文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管理所 天坛东路甲72号 67146823

北京市宣武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管理所 广外天宁寺西里7号楼南门一层 63404341

北京市朝阳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管理所 朝阳区光熙门北里52号 64205820

北京市海淀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管理所 万泉河22号(万泉庄小学南边) 62559078

北京市丰台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管理所 丰台路54号一楼101.105房间 63816490

北京市石景山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管理所 石景山古城十万平西侧 68862224—3205

北京市门头沟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管理所 增产路50号    69845084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燕山分局   燕山高家坡1号  69345822

北京市房山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管理所 房山城关西大街税务局 69312324

北京市大兴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管理所 大兴县兴丰西大街税务局 69312324

北京市昌平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管理所 昌平科技园区内  69746960

北京市通县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管理所 通县中苍商6号楼 69546175

北京市顺义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管理所 顺义县新顺南大街税务局楼520 69445384

北京市怀柔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管理所 怀柔县迎宾中路12号 69646164

北京市密云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管理所 密云县东门外税务局办公楼 69943194

北京市平谷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管理所 府前西街24号  69963545

北京市延庆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管理所 延庆县新城街5号 6910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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