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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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