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20号令)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本级机关成立以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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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20号令)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本级机关成立以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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