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基层局,市局机关各业务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20号)、《大连市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大政办发[2010]106号)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大地税发[2010]28号)要求,我局对2010年11月30日以前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作了清理,共清理废止或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30件,其中全文废止或失效的12件,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18件。
现将废止或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下载: xls 文件
← 上一篇
关于税务行政审批有关问题的公告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