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按照省、市部署,我局对2017年5月31日之前公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部门规范性文件3份。

  二、修改部门规范性文件3份。

  三、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

  四、宣布失效部门规范性文件0份。

  附件:

  1.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保留)

  2.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修改)

  3.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废止)

  4.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失效)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月3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