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文件目录的公告
按照《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鄂国税办发[2017]42号)的工作部署,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我局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税收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为了更好地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利益,维护税法的统一性,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0月18日
税收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 1 |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 | 2016年2月21日 |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
| 2 |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办税人员实名办税业务范围的公告 | 2017年1月1日 |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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