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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4〕25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4-06-03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557号)转发给你们,希知照。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

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2、《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公路、内

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票样

3、代开发票专用章式样

       二OO四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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