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家税局:
现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国税函[2013]148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济南市“营改增”增值税过渡优惠政策办理指南》,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济南市“营改增”增值税过渡优惠政策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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