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按照《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25号)要求,我局对2016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计清理出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86件、全文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2件。经审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继续有效、全文失效或废止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全文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7年9月8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