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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福建省税务学校,局内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深入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精神,省地税局制定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6月20日

相关附件: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措施.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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