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各设区市地税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加强对全省地税系统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落实,省局决定成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林 琼 副局长
成员:劳务税处处长胡自春
办公室主任:檀曙峰
政策法规处处长:姚莉
所得税处处长:黄乃田
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黄茂翠
计划财务处处长:陈小玉
征收管理处处长:陈秀榕
信息技术处处长:江小晖
宣传教育处处长:吕卫宁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劳务税处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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