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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房屋建安工程造价标准的公告

为了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对房屋建安工程造价的审核管理工作,我局依据相关文件及参考有关资料,制定了《梅州市土地增值税清算房屋建安工程造价标准》(见下表),供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审核房地产开发成本时,作为掌握控制建安工程造价的标准。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梅州市土地增值税清算房屋建安工程造价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年度
类别
2009年度
2010年度
2011年度
2012年度
2013年度
楼梯房
1025
1060
1100
1140
1180
电梯房
1545
1600
1660
1720
1780



注:
1、是指毛坯房的平均造价,不带装修,不含机电设备、人防设备、市政、园林等配套工程。

2、2013年度的建安工程参考造价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数据。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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