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房屋建安工程造价标准的公告
为了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对房屋建安工程造价的审核管理工作,我局依据相关文件及参考有关资料,制定了《梅州市土地增值税清算房屋建安工程造价标准》(见下表),供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审核房地产开发成本时,作为掌握控制建安工程造价的标准。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梅州市土地增值税清算房屋建安工程造价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 年度 类别 | 2009年度 | 2010年度 | 2011年度 | 2012年度 | 2013年度 |
| 楼梯房 | 1025 | 1060 | 1100 | 1140 | 1180 |
| 电梯房 | 1545 | 1600 | 1660 | 1720 | 1780 |
注:
1、是指毛坯房的平均造价,不带装修,不含机电设备、人防设备、市政、园林等配套工程。
2、2013年度的建安工程参考造价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数据。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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