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河南、河北、山西、辽宁、山东、福建、江西、云南、陕西、内蒙古、甘肃、新疆、青海、江苏、广西、湖北、吉林、黑龙江、安徽、四川、湖南、浙江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现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及分支机构(名单附后)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4年起,上述证券公司所属分支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在各公司总部所在地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述证券公司所属分支机构,按年度应纳税所得额60%的比例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
三、上述证券公司应在每年年度纳税申报后,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报送汇总纳税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四、总部设在深圳特区内的证券公司,应将深圳特区内的业务与特区外业务分别核算,分别按规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上述证券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和检查。
六、上述证券公司在以后生产经营年度中,因所属分支机构发生变化,需调整汇总范围、预交税款比例和变更名称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通知。
附件: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四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一、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1、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北京本部北京市朝阳区
3、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
4、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西南分公司四川省成都市
5、中国国际航空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
6、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省杭州市
7、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公务机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8、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西藏分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9、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州省贵阳市
10、北京航空旅客服务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11、国航广告中心北京市朝阳区
12、北京航空货运公司北京市顺义区
13、国际航空报社北京市朝阳区
14、北京凤凰航空实业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15、北京国凤航空旅游服务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16、北京西城泽园酒家北京市西城区
17、北京航空货运服务部北京市朝阳区
18、北京航空印刷厂北京市朝阳区
19、天津国航大厦天津市
20、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宾馆北京市朝阳区
21、北京国航劳动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
22、北京国航工程技术发展中心北京市朝阳区
23、北京国航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24、北京航空工贸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25、北京金凤航空服务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26、国航上海基地开发中心上海市
27、北京凤达航空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
28、四川西南航空信息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
29、四川西南航空物资设备供应中心四川省成都市
30、浙江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
31、中国民航客货运输销售代理公司北京市东城区
32、中国民航宣传广告公司北京市东城区
33、北京民航蓝天空运服务公司北京市东城区
34、国航集团进出口贸易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35、空港国航机关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
二、中国航空集团资产管理公司
1、中国航空集团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市西城区
2、北京航空设备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3、中国民用航空徐州设备修造厂江苏省徐州市
4、北京民航通运设备工程公司北京市西城区
5、中国航空总公司北京市东城区
三、中国航空旅业公司
1、中国航空集团旅业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区
2、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大连国航大厦辽宁省大连市
3、民航西单营业大厦北京市西城区
4、国航物业管理酒店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5、国航物业管理酒店有限公司国航大厦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6、国航物业管理酒店有限公司北京国航万丽酒店北京市朝阳区
7、内蒙古国航大厦内蒙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8、上海国航大厦上海市长宁区
9、海南飞鹰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省海口市
10、三亚海天航空服务公司海南省三亚市
11、民航海南实业开发公司海南省海口市
12、民航实业开发总公司兰州公司甘肃省兰州市
13、民航实业开发总公司宁波分公司浙江省宁波市
14、重庆蓝鸟国际旅行社重庆市江北区
四、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公司
1、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公司北京市顺义区
2、四川西南航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四川省成都市
3、民航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市东城区
4、北京中全达国际空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5、成都西南航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
6、北京航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
7、四川西南航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
五、中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中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六、国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国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