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公布全文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我局对截止2014年12月31日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确定全文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8件(详见附件)。

现将《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