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18年8月20日
| 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 |||
| 序号 | 标题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1 |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 | 2014年4月29日 |
| 2 |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黔国税发〔2005〕75号 | 2005年5月19日 |
| 3 |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业务专用章的公告 |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7号 | 2014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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