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期正常办理税费征管业务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费征管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现将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期正常办理业务,即纳税申报期间,每周一至周五全天正常办理业务。

  二、在非纳税申报期间仍按《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加强业务学习和资料整理工作的通知》(琼地税函[2012]13号)规定:办税服务厅利用每周五下午开展业务学习和资料整理工作,不办理业务。

  特此通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1月7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