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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68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启用时间为2018年8月1日。

  特此公告。

  附件:发票监制章式样.doc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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