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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税总发[2018]26号),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对《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发布)进行修订,将“符合即时办结条件的税务注销事项” 纳入《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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