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新惠路交汇东
联系电话:0476-8227800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附件1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标 题 | 发文时间 | 文 号 |
| 1 | 赤峰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赤峰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交易登记备案办法>的公告 | 2011.3.28 | 赤地税公告〔2011〕1号 |
2 | 转发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 | 2009.03.02 | 赤国税所函字〔2009〕6号 |
| 3 | 转发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9.05.18 | 赤国税所函字〔2009〕19号 |
| 4 | 赤峰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2009.08.05 | 赤国税综字〔2009〕2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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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营业税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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