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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解决新机构执法依据合法性问题,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地址: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新惠路交汇东

  联系电话:0476-8227800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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