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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解决新机构执法依据合法性问题,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序号 标 题 发文时间 文 号
1 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 2016.05.25 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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