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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闽地税[2013]107号)要求,我局对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制定或由我局牵头主办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其中:现行有效的22份,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26份,全文失效废止的35份。

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本公告中的文件所转发的上级机关文件是否有效,应依照有关上级机关发布的“公告”或“通知”的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
  1.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2份)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6份)
  3.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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