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对截至2014年12月31日制定的或由省地税局牵头主办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其中:现行有效的172份,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78份,全文失效废止的51份。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本公告中的文件所转发的上级机关文件是否有效,应依照有关上级机关发布的“公告”或“通知”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1月25日
1.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172件)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78件)
3.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5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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