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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对了望股份实施纪律处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高度重视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自律监管工作,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引导市场主体归位尽责的监管理念,督促挂牌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

2015年至2016年期间,北京了望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了望股份”)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违规等行为。为严肃市场纪律,督促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完善公司治理,全国股转公司经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相关主体给予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相关决定书同时全文挂网。

针对了望股份提前使用募集资金、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违规等行为,给予了望股份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给予了望股份时任董事长王蕊、时任财务总监梅梅、时任董事会秘书刘钰军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一)了望股份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了望股份提前使用募集资金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2、了望股份未遵守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对外投资内部决策程序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第4.1.2条的规定;

3、了望股份发生对外投资事项后未及时披露,违反了《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4、了望股份关联交易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并未及时披露信息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二)了望股份董事长王蕊对了望股份提前使用募集资金、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关联方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三)了望股份财务负责人梅梅对了望股份提前使用募集资金、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负有重要责任。

(四)了望股份董事会秘书刘钰军对了望股份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希望各市场主体从中吸取教训,挂牌公司应引以为戒,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勤勉尽责、遵守行业规范。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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