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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应急保障重点物资分类目录(201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省(区、市)经济运行调节部门:

为服务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要,便于开展应急保障重点物资组织协调、资源调查、储备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推进应急保障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我们组织编制了《应急保障重点物资分类目录(2015年)》。现印发你们,供工作中参考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1.《应急保障重点物资分类目录(2015年)》

2.《应急保障重点物资分类目录(2015年)》编制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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