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长沙航空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
|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批准长沙航空口岸办理外国籍人员入境签证业务的请示》(湘政〔2006〕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国务院 |
← 上一篇
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
评论(0)
|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批准长沙航空口岸办理外国籍人员入境签证业务的请示》(湘政〔2006〕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国务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