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2016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重点支持省份评审结果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启动2016年“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59号)的有关规定,2016年5月20日,经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共同组织专家评审,山东、安徽、四川、湖北、贵州、河北、重庆、青海、宁夏、甘肃、广西、浙江、陕西、江西共14省(区、市)被确定为2016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重点支持省份,现予公告。

  财政部 国家粮食局

  2016年5月25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