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从事推荐业务和经纪业务的公告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向我公司提交了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和经纪业务备案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司同意华福证券作为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推荐业务和经纪业务。华福证券相关基本信息可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查询。
特此通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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