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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的技术指导,更好地服务财政改革和管理,我会制订了《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现予印发。

使用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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