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抓紧当前出口退税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外贸中心,各部委直属总公司: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抓紧当前出口退税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明电[1997]16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配合所在地税务部门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切实做好当前的出口退税工作。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