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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决定发行2014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的公告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4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8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258.5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1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32%, 2014年6月12日 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 6月16日 进行分销, 6月18日 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015年6月12日 (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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