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风汽车工业联营公司在京设立办事机构的批复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鄂政办发〔1986〕67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东风汽车工业联营公司在湖北省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内设立一个办事机构,编制从简。具体事宜,请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定。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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