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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申请特殊标志登记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现将申请特殊标志登记有关文书格式予以发布。

  附件:特殊标志登记有关文书格式(略)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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