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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10月25日第282次主席办公会议、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12月5日第14次行长办公会议、国家外汇管理局2010年11月16日第29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郭树清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周小川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易 纲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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