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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


  《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已经2012年6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9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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