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正信亿企业服务财税网!
服务热线:13649264888
西安站
[切换城市]
登录
注册
正信亿企业服务财税网
搜索
咨询热线
13649264888
首页
税务服务
税务代理
税务筹划
税务咨询
财务服务
代理记账
财务外包
财务顾问
科小申报
服务项目
全部服务
查询工具
税务风险查询
欠税查询
税收违法查询
税务计算器
政策查询
问答社区
资料下载
资讯中心
关于我们
关键词专题
专题总览
专题分类
导航菜单
×
首页
税务服务
›
税务代理
税务筹划
税务咨询
财务服务
›
代理记账
财务外包
财务顾问
科小申报
服务项目
›
全部服务
查询工具
›
税务风险查询
欠税查询
税收违法查询
税务计算器
政策查询
问答社区
资料下载
资讯中心
关于我们
关键词专题
›
专题总览
专题分类
首页
›
资讯中心
›
财税法规
›
文章详情
关于外币清算业务中“201金融机构存款”利率的通知
👤 国家外汇管理局
📡 来源:webtax:102520
👁 4 浏览
💬 0 评论
🕐 2026-09-23 13:17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上海、武汉、南京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深圳、厦门分局:
2000年1月至6月外币清算业务中“201金融机构存款”美元利率为2.8%,港币利率为2.8%。请遵照执行。
👍 点赞
0
⭐ 收藏
🔗 分享
← 上一篇
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
下一篇 →
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新利佩茨克的取向性硅电钢进行倾销和倾销幅度期中复审的立案公告
评论(0)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