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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告[2013]23号

  现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修订)》进行修改并重新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3年4月15日

  附件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doc

  附件2:《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3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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