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金融企业: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发布后,我们陆续收到有关部门、企业的来信、来电,询问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问题。为此,我们制定了《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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